不知对方为不法就劳者,而雇用其工作的情况下,雇主是否会被法律处罚?
2023年5月2日
本页中将向您介绍的是,如果在不知对方为不法就劳者的情形下,而雇用其工作的,雇主是否会面临法律上的处罚?就此向您介绍一些事例供您参考。
日本的不法就劳者是指什么?
居住在日本的外国国籍持有人,必须持有与其在日本境内活动相应的在留资格,反之,只有符合在留资格中规定的活动内容以及活动范围,该外国人才可以获得日本政府的准许滞留在日本。这里所说的不法就劳,是指并未持有可在日本就业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而从事了就业活动的行为;违法就业的外国人,也就被称为不法就劳者。由不法就劳者所提供的不法就劳活动,属于日本法律上的强制离境事项,该不法就劳者在此后的一定期间内也不会再被批准入境日本。
雇用了不法就劳者时的法律处罚(不法就劳助长罪)
雇用不法就劳者而为其提供工作的情形下,雇主可被追究不法就劳助长罪的法律责任。根据日本出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入管法)(第73条之2)的规定,不法就劳助长罪是这样定义的:不法就劳者本身虽然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与此同时,雇主即便是出于善意(包括因为疏忽大意)而雇用了该外国人,其仍然会被作为不法就劳者的雇主而被处罚。
入管法(第73条之2)
属于以下号任一情形者,可处以三年以下拘役或300万日元以罚金,或二者并罚。
- 一 在企业活动中雇用了外国人从事不法就劳活动的;
- 二 为使外国人从事不法就劳活动,而将其安排在自己支配之下的;
- 三 以提供外国从事不法就劳活动行为为业的,或者对前述各号规定的行为提供斡旋调解的。
另外作为不法就业助长罪的具体表现事例,可以参考以下模式:
- 1安排不法滞留者、被强制离境者工作的;
- 2对未持有允许其在日本就业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提供工作的;
- 3超过在留资格所许可的范围安排其工作的。
第1种情形,是指对偷渡入境者或者已经超过在留期限,原本不允许在日本继续滞留的外国人,而为其提供工作的情形。第2种情形针对的是,持有“短期滞在”,“留学”,“家族滞在”等原本并不允许其在日本就业的在留资格人员(但是,对于已经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的外国人,其在规定范围内就业的情形除外),而为其提供工作的情形。第3种情形,例如对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安排其到制造业工厂进行简单劳动的情形。这里的简单劳动,一般而言,是指并不需要专业知识技能,而是在比较短的时间内通过训练就可以使其胜任工作的情形。
并不知道所雇用的外国人是不法就劳者
所雇用的外国人,如果雇主并不知道该外国人是不法就劳者,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看,雇主仍然存在充分的判断可能性时,在这种情形下,由于雇主存在主观上的过失,并不能免于法律上的处罚,这一点提请您务必注意。但是,如果雇主并不存在过失,例如,外国人通过有意向雇主提示经过其高度伪装、伪造的在留卡,从而使得雇主上当受骗的,同时认定雇主并不存在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形时,这种情形下,则不会产生追究雇主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