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日本的建设业许可种类,试探讨有哪些组合方式
2023年9月26日
建设业许可中的“一般”与“特定”
建设业许可分为一般建设业和特定建设业。首先,如果不存在总承包的情形下,则属于一般建设业。如果采用了总承包方式的,则按照以下不同情况进一步再可细分为一般建设业和特定建设业。
(出典:東京都建設業許可申請/変更の手引き)
存在总承包与分包的情形下,依照合同金额的不同可分为特定建设业和一般建设业。特定建设业是指4500万日元以上(建筑一体式工程则为7000万日元以上)的情形,而一般建设业则是指不满4500万日元(建筑一体式工程为不满7000万日元)者。
组合方案上的检讨
例如在内部装修工程中,分包合同金额可能为4500万日元以上的,但是门窗等建具安装工程的合同金额可能不满4500万日元,这时究竟该如何申请区分许可呢?
在此情形下,要分别对待,将内部装修工程作为特定建设业、而将建具工程作为一般建设业进行申请。毫无疑问,建具工程也可以作为特定建设业工程进行申请,但是建具工程提出特定建设业许可申请时,必须确保具有相当资格者并满足特定要件,因此客观上会使得申请检讨事项有所增加。
专任技术人员如果是具有一级建筑施工管理技师资格者时,则仅凭借这一资格即可取得的特定工程,就包括建筑一体式工程、木造工程、墙地基础工程、脚手架工程、水泥工程、石工程、屋顶工程、墙地砖铺装工程、钢结构建造物工程、钢筋工程、钣金工程、玻璃工程、涂装工程、防水工程、墙地铺装工程、隔热工程、建具工程、解体工程等(截至2015年为止,合格者必须具有1年以上解体工程实务经验证明,注册并完成解体工程讲座)17种之多。具备该专业人员要件的,实际上也包括尚未进行实际工程,而预计未来会需要申请建设业许可的建设业者。
获得许可后,将特定工程业转为一般工程业,或者将一般工程业变为特定工程业,在手续上通过“一般·特定新设”手续(手续名称日文为「般・特新規」)也是可以的。可以施工的工程事业可能增加时,则可以通过“追加业种”(手续名称为「業種追加」)的方式申请。
许可的有效期限
许可的有效期限为5年。后续继续经营建设业时,按照东京都的要求,则需要在许可期间届满前2个月起,直至许可届满之前30日内,办理许可更新手续。此外,在许可有效期限5年内,中间也允许进行“追加业种”和“一般·特定新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