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到日本工作需要同时加入日本和中国的社会保障吗?
2021年10月26日
一般情况下,来自日本国外的关联公司赴日工作的外国人,一同加入出身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必须要承担双重的保险金。但是,中国和日本之间签署了社会保障协定,因此可以避免双重加入。
社会保障协定
在国际来往日益增多的现在,被派遣到国外工作或是从国外派遣到日本来工作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一般情况下,需要一同加入出身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且承担双重的保险金。但是,社会保障协定的签署国之间,可以免除加入任何一国的保险,两个国家缴纳的保险的加入期间可以通算。社会保障协定的内容根据对象国不同而不同,根据外国人的出身国不同而处理不同,大致上不超过5年赴日本工作的情况可以成为免除的对象。
同各国签订的社会保障协定的生效状况(2019年10月1日为止)
已签订协议的国家 | 德国,英国,韩国,美国,比利时,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捷克共和国,西班牙,爱尔兰,巴西,瑞士,匈牙利,印度,卢森堡,菲力宾,斯洛伐克,中国 |
2019年9月1日起,日中社会保障协定生效
协定的对象仅包括以下年金(养老金)制度
・中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日本的国民年金,厚生年金保险
社会保障协定相关手续
〔派遣至日本前的手续〕
・派遣至日本前,请在中国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请开具“参保证明”。
〔派遣至日本后的手续〕
・派遣至日本后,请根据需要向日本的年金事务所提交“参保证明”。
・协定生效前派遣至日本的员工,请在向日本年金事务所提交在中国开具的“参保证明”后,同时向日本年金事务所等提交“资格丧失申报”。
可参考日本年金机构网站:
https://www.nenkin.go.jp/service/shaho-kyotei/kunibetsu/info/chin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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