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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谷川 祐哉 Yuya Hasegawa

文章作者

長谷川 祐哉 Yuya Hasegawa

合伙人 / 税理士

关于源泉所得税

2023年11月16日

日本企业在雇用员工后,其向雇员支付工资时,会预先代为扣除员工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和复兴特别所得税,这两类税在日本被统称为“源泉所得税”。

在日本,一般公司在聘用员工后,就会成为源泉税征收义务人(日语为“源泉徴収義務者”),公司有义务从员工每月的工资中扣除少额的所得税,并代替员工缴纳给税务局。日本的所得税大概有10种(针对的所得类型分别是利息所得、股息所得、不动产所得、给与所得、事业所得、退职所得、转让所得、山地林地所得、一次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而员工的工资属于上述这10种中的给与所得。

由于公司在月薪中扣除的所得税,是根据所得的大概金额计算得出的,因此需要在年底进行年终调整,以平衡源泉所得税的多缴或少缴部分。因此,员工个人不必申报所得税,除非其在工资之外还有其他的一定收入,或者需要申报医疗费用的扣除或其他特殊情况。

一般,公司在工资里预扣的源泉所得税,须在实际支付工资日的下一个月之10日之前支付给税务局。但是,如果公司属于员工人数低于或等于10人的小規模企业时,公司有权以6个月为单位一次性支付源泉所得税。这种缴纳方式被称为缴税期限上的特别例外。

源泉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对于工资额确定的情况下,其税额确定过程如下:
(1) 员工抚养人数
(2) 员工的工资金额
(3) 参照税表

首先,判断员工所抚养的家庭成员人数,需要看员工是否已经提交《给与所得者抚养扣除等(变动)申告书》(日文为 「給与所得者の扶養控除等(異動)申告書」)。在这份申请表格中,包含有抚养人(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息。

接下来,需要确定税额所依据的收入金额。这里的给与收入,包括员工所有的工资、加班费等,都需要计算在内,并需要从中扣除掉员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最后,根据日本国家税务总署每年公布的参照税表上的税金金额,最终确定公司预先代扣代缴的源泉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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