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成立哪种形态的公司比较好?人事篇
2021年9月23日
此文章,主要从人事的角度,分析日本子公司、日本分公司、驻日办事处的差异。具体公司注册的步骤以及概况,参考下列文章。
如何在日本成立公司?-日本公司・日本子公司篇
如何在日本成立公司?-日本分公司篇
如何在日本成立公司?-驻日办事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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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作为企业体在日本雇用员工?
①日本子公司
日本子公司是可以在日本雇用员工的。在这方面,它与其他日本本土的公司没有区别。
②日本分公司
日本分公司也是可以在日本雇用员工的。该员工是受雇于外国公司的日本分公司。
③驻日办事处
驻日办事处也可以在日本雇用员工。该员工从法律理论上来说,是受雇于外国公司。
雇用的员工是否可以加入劳灾保险?
①日本子公司
即使公司只有一名员工也有义务加入劳灾保险(相当于中国的工伤保险)。但是,由于日本子公司的代表取缔役(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不是受雇员工,所以不能加入劳灾保险。
②日本分公司
日本分公司与日本子公司相同,即使公司只有一名员工也有义务加入劳灾保险。但是,分公司的负责人不是受雇员工,所以不能加入劳灾保险。
③驻日办事处
驻日办事处在加入保险时,需要满足某些条件。办事处只要有一名以上的员工,就必须加入劳灾保险。而办事处的负责人,不属于受雇员工,所以一般被认为不能加入保险,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雇用的员工是否可以加入雇用保险?
①日本子公司
雇用保险(相当于中国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处理方式一般与劳灾保险相同。因此,日本子公司与日本本土公司相同,会为其公司的雇员加入雇用保险。另一方面,代表取缔役是不能加入的。
②日本分公司
日本分公司也与日本本土公司一样加入雇用保险。日本分公司的负责人也不能加入雇用保险。
③驻日办事处
驻日办事处只要有5名以上的员工就必须加入雇用保险。如果少于5名的话,可以任意选择。
雇用的员工是否可以加入社会保险?
①日本子公司
在日本,所有公司都必须加入社会保险。因此,日本子公司也有义务加入社会保险。
②日本分公司
虽说日本分公司属于外国公司的其中一部分,但在日本的所有的公司都有义务加入社会保险,所以它也不例外。
③驻日办事处
日本办事处在日本法律中不被承认为一个企业体。 如果办事处员工少于5人,则可由办事处负责人任意选择是否加入,但该负责人不能加入保险。此外,还有另一种方法就是,驻日办事处可以作为一个无权利能力社团自愿投保,其中包括该办事处负责人。如果公司有5名以上的员工,并且从事某种行业,一般来说是必须要加入社会保险的。但是,由于行政部门没有关于处理驻日代表处的具体规定,所以手续的程序往往充满了困难。
法定代表人可以获取何种工作签证(在留资格)?
①日本子公司
如果日本子公司的代表取缔役(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是外国人,需要申请经营管理的工作签证。但是,前文提到申请经营管理的签证一般需要500万日元以上的资本金,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
②日本分公司
由于日本分公司被认定属于外国公司的其中一个营业所,因此,属于公司内部调动的签证。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申请经营管理签证。但是,签发哪种类型签证是由日本出入境管理局判断,我们非常乐意为您解答关于签证的疑问。
③驻日办事处
由于驻日办事处是外国公司为了在日本做市场调查和研究而设置的,说它涉及经营与管理,又有一些牵强。所以,它通常可以申请公司内部调动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