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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田 孝太 Kota Ik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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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田 孝太 Kota Ikeda

顾问

国籍的定义与取得日本国籍的三种方法

2023年8月3日

今天向您介绍的是,“国籍的定义与取得日本国籍的三种方法”。

什么是国籍?

一个国家的成立,离不开国民、领土和政府(根据定义,也有的会增加第四要素,即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外交权力)这三要素的存在。其中,“国民”是旨在明确属于哪个国家的人,是个人与特定国家所结成的法律上的特定关系,个人作为一国成员而获得的资格,即所谓的“国籍”。(持有护照时,会在Nationality(国别)一栏中注明,在此注明的国家即为护照持有人的国籍。)

根据国家的不同,在何种范围内的人可以被承认为该国国民,会存在不同考量和规定。关于国籍的具体规定,往往会因该国的历史传统、文化政治以及经济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各个国家自己负责决定各自国籍的相关规定。

国籍这一概念无论在哪一国都是存在的,国家对此做出规定,并非个人可以决定是否可以获得其他国家的国籍。日本通过《国籍法》规定了日本国籍的取得或丧失的原因。

取得或丧失国籍的程序

关于取得或丧失日本国籍的具体程序和咨询,可以向您住所地所在的法务局或地方法务局,以及日本驻外使领馆(日本大使馆或日本领事馆)具体咨询。

在日本具有住所的人,可以向其所辖的法务局或地方法务局咨询有关取得或丧失日本国籍的事项,而在国外居住的人需要向当地驻外日本使领馆(日本大使馆或日本领事馆)进行咨询或办理。

取得日本国籍的方法

日本国籍的取得,主要依出生、登记和归化三种方式取得。

(1)出生

日本《国籍法》第二条规定了因出生取得日本国籍的以下三种类型。取得日本国籍的方法中,最常见的情形是因出生取得日本国籍。

  • 出生时父亲或母亲一方为日本国民的;
  • 出生前死去的父亲在去世前为日本国民的;
  • 在日本出生,父母双方不知所踪,或者父母双方均为无国籍者的。

(2)登记

因登记取得国籍,是指满足一定要件者,向法务大臣履行登记手续,而取得日本国籍的方法。登记取得方式下,又可细分为受承认子女的国籍取得,未保留国籍者(以下详细说明)的国籍重新取得,以及其他情形下的国籍取得三类。

所谓的“国籍保留”,是指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因出生同时取得日本国籍和外国国籍时,在一定期间内,未能作出保留日本国籍(可理解为保持)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出生时起自始丧失日本国籍(国籍法第12条,户籍法第104条)。为了避免子女丧失日本国籍,必须及时登记保留国籍。

(3)归化

日本《国籍法》第4条至第9条规定了国籍的归化取得。归化,是指希望取得日本国籍的外国人做出意思表示,经由法务大臣许可后取得日本国籍的制度。对于外国人而言,如果是在日本居住,则必须具有一定的在留资格;而当归化后取得了日本国籍,继而成为日本国民,则可以无需在留资格居住在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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