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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 祐子 Yuko Mori

文章作者

森 祐子 Yuko Mori

顾问

日本在留资格之 “公用”

2023年8月1日

本页中向您介绍的是,在留资格之“公用”。

什么是“公用”在留资格

“公用”在留资格的活动范围,是指在日本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或国际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及与其属于同一世代的家庭成员的活动(属于“外交”在留资格的活动除外)。具体而言,是以随同具有“外交”在留资格而滞在日本的高级官员或高级职员,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及与其属于同一世代的家庭成员为对象。

相对于持有“外交”在留资格者的滞在期间,“公用”在留资格的滞留期间具体设定为5年、3年、1年、3个月、30日或15日。

其他留意点

  • 持有公务护照者并非都可以获得公用签证(在留资格:公用),这一点需要注意。如果是以公务之外的目的(休假、旅游、途经等)来日的情况下,会给予短期滞在的在留资格(滞在期间分别为15日、30日或者90日)。
  • 申请“公用“在留资格时,必须提交照会(日文为”口上书”,是指为了向对象国传达意向,而交付的代替口头表述的公文)以及其他由外国政府或国际机关颁发的证明其身份以及公务内容的文书。
  • 与持有“公用”在留资格者属于同一世代的家庭成员入境并在日本滞在期间,虽然可获得“公用”在留资格,但是持有该资格的家庭成员如果在日本从事小时工工作时,必须另外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
  • “公用”上的活动终止后,如果继续滞留日本,则不能再以“公用”在留资格在日本居住,而必须根据其在日本将要进行的活动内容,提交在留资格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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